《嘉峪关市 2026 年度土地储备计划补充调整方案》政策解读
为充分发挥土地储备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用地保障和宏观调控作用,更好服务重大项目落地、规范存量土地处置,我市对《嘉峪关市土地储备三年( 2026 - 2028 年)滚动计划和 2026 年度土地储备计划》(嘉政发〔 2025 〕 23 号,以下简称《 2026 年度储备计划》)进行补充调整。现就有关情况解读如下:
土地储备是统筹国有建设用地资源、盘活存量用地、保障项目用地供给的重要抓手。《 2026 年度储备计划》已于 2025 年 12 月 19 日经市政府第 98 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印发实施。当前,随着我市重大项目加快推进、违法超占土地清理收回工作持续开展,结合年度土地供应实际需要,原有储备计划项目清单已不能完全匹配当前土地管理工作需求,亟需对《 2026 年度储备计划》进行补充调整,进一步充实土地储备项目库,提升土地资源配置效率,助力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本次调整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财政部 国土资源部 中国人民银行 银监会关于规范土地储备和资金管理等相关问题的通知》(财综〔 2016 〕 4 号)、《自然资源部 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印发 < 土地储备管理办法 > 的通知》(自然资规〔 2025 〕 2 号)、《嘉峪关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2021 - 2035 年)》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按规定履行报批备案程序。
按照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升级土地储备监测监管系统的通知》(自然资办函〔 2022 〕 676 号)规定,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统筹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与土地储备计划编制,每年第三季度从三年滚动计划遴选项目编制年度土地储备计划,报同级政府批准、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备案。土地储备监测监管系统升级为全民所有土地资产管理系统后,取消了年度计划调整时间、调整次数限制,如确需调整年度土地储备计划,仍须严格履行原审批、备案程序,确保计划调整合法合规。本次补充调整严格遵循该管理要求开展。
本次共新增纳入《 2026 年度储备计划》土地储备项目 62 宗,拟入库土地总面积 1774.88 公顷,按片区分类情况如下:
1. 黑山湖矿区:存量建设用地 2 宗,拟入库面积 0.17 公顷;
2. 峪泉镇段山口村:存量建设用地 2 宗,拟入库面积 151.47 公顷;
3. 嘉北工业园区:存量建设用地 22 宗,拟入库面积 186.34 公顷;新增 2026 年拟收储项目 1 宗,拟入库面积 0.66 公顷;
4. 雄关片区:存量建设用地 2 宗,拟入库面积 5.26 公顷;
5. 东湖片区:存量建设用地 7 宗,拟入库面积 3.90 公顷;
6. 新城镇片区:存量建设用地 2 宗,拟入库面积 13.96 公顷;
7. 嘉东工业园区:存量建设用地 11 宗,拟入库面积 446.43 公顷;
8. 五大市场片区:存量建设用地 7 宗,拟入库面积 10.58 公顷;
9. 南市区:存量建设用地 5 宗,拟入库面积 955.45 公顷;
10. 文殊镇团结村:存量建设用地 1 宗,拟入库面积 0.66 公顷。
核心特点:本次新增入库地块以存量建设用地为主,重点盘活园区、城镇片区低效存量土地,兼顾重大项目用地保障,落实国土空间规划,优化土地空间布局。
本次补充调整内容,作为嘉政发〔 2025 〕 23 号文件的配套补充内容。原《 2026 年度储备计划》各项执行要求、管理规则保持不变,新增储备项目统一按照原计划规定、土地储备相关法律法规组织实施收储、管护、供应等工作。
一是强化用地要素保障。通过补充土地储备项目库,为全市重点工程、重大产业项目储备用地空间,保障项目及时落地。 二是盘活存量土地资源。重点收纳各片区存量建设用地,推动低效用地盘活利用,减少新增建设用地依赖,落实节约集约用地要求。 三是提升土地调控能力。动态优化土地储备计划,精准匹配土地供应计划,稳定土地市场,支撑全市国土空间规划落地实施。 四是规范土地收储管理。严格履行计划调整审批备案流程,依托全民所有土地资产管理系统,实现土地储备项目规范化、信息化监管。
相关政策: 嘉峪关市人民政府
关于补充调整嘉峪关市土地储备三年(2026—2028年)滚动计划和2026年度
土地储备计划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