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规范性文件
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
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政府
关于划定全区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的公告
荣昌府规〔2026〕2号
为加强水土保持空间管控,强化农林开发等生产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防止二十五度以上陡坡地开垦活动产生水土流失,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技术指南》等有关规定,划定了荣昌区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荣昌区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共涉及16个镇(街道),划定图斑共计75个,总面积830.21hm²,土地类型全部为林地,总划定面积占全区土地面积的0.77%。具体面积和分布范围见附件。
二、禁止在二十五度以上陡坡地开垦种植农作物。
三、在二十五度以上陡坡地种植经济林的,应当科学选择树种,合理确定规模,采取水土保持措施,防止造成水土流失。
四、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荣昌区各镇(街道)禁止开垦陡坡地面积统计表
2.荣昌区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分布示意图
(此件公开发布)
荣昌区各镇(街道)禁止开垦陡坡地面积统计表
禁止开垦陡坡地 面积(hm²)
国土面积 (hm²)
荣昌区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分布示意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