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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天然药物研究中心2024年部门决算

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医药研究院 2025-08-25 00:00 6 次阅读

第一部分:自治区天然药物研究中心概况

第二部分:自治区天然药物研究中心2024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自治区天然药物研究中心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 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为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医药管理局直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设置了十四个部门,其中六个职能部门,包括党委办公室、行政办公室、纪检监察室、人力资源部(绩效管理办公室)、后勤服务中心、财务科;八个业务部门:包括科技产业部、中药民族药研究中心(广西中药质量标准研究重点实验室)、制剂研发中心、食药同源研究中心、检验检测 中心、中药资源应用与开发中心、中药功效与安全性评价中心(实验动物中心)、门诊部(思贤社区卫生服务站)。

2. 单位的基本职能: 主要职能是从事中草药资源研究与开发研究,以及临床用药前的药理、毒理试验。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卫生工作方针和科技方针,根据国家和自治区防病、治病的需要,承担国家和自治区的研究课题,开展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为社会提供服务。

第二部分:自治区天然药物研究中心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见附件)

(一)本部门2024年度总收入738.55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728.69万元增加了9.86万元,增长1.35%。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 . 财政拨款收入669.25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644.57万元,增加了24.68万元,增长3.83%。

2 . 事业收入0.0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3 . 其他收入69.30万元,为单位在 “ 财政拨款收入 ”“ 事业收入 ”“ 经营收入 ” 之外取得的收入。如:利息收入、房屋出租收入。较2023年度决算数74.00万元,减少了4.70万元,下降6.35%。

4. 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

5. 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00万元。主要是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二)本部门2024年度总支出738.55万元,本年支出较2023年度决算数728.69万元,增加了9.86万元,增长1.35%。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101.42万元:主要用于 自治区天然药物研究中心 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支出以及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养老、职业年金缴费的支出。较2023年度决算数93.30万元,增加了8.12万元,增长8.70%,主要原因是单位死亡抚恤金增加。

2. 卫生健康支出597.01万元,主要用于 自治区天然药物研究中心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其他卫生健康支出 。较2023年度决算数612.58万元,减少了15.57万元,下降2.54%。

3. 住房保障支出(类)23.72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方面的支出。较2023年度决算数22.81万元,增加了0.91万元,增长3.99%。

4 . 结余分配16.39万元, 较2023年度决算数0.00万元,增加了16.39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为本年 其他收入中的租金收入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较往年增加。

5. 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自治区天然药物研究中心 2024 年 度 一般 公共预算支出669.25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644.57万元,增加了24.68万元,增长3.83%。其中:基本支出372.46万元,项目支出296.79万元。

自治区天然药物研究中心 2024 年 度 一般 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641.77万元 , 支出决算为669.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28%。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1.22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各类社会保险及公用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87.5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00%。

(二)卫生健康支出554.30万元:主要用于相关中医药事务支出,年初预算数533.2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96%。

(三)住房保障支出23.72万元: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缴纳,年初预算数20.9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3.01%。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 年度 一般 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72.46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253.93万元,年初预算238.0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6.68%。主要原因是在编人数增加,支出增加。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54.45万元,年初预算58.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84%。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64.08万元,年初预算62.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92%。

2024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2.67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

“三公”经费支出2.67万元与年初预算数3.67万元对比减少1.00万元,预算执行完成72.75%,与上年支出2.76万元对比减少0.09万元,下降2.17%。

其中因公出国(境)预算数0万元,决算支出数0万元,决算支出数比2023年决算支出数0万元,减少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预算3.13万元,决算支出数2.67万元,决算支出数比2023年决算支出数2.76万元减少0.09万元,下降2.17%;公务接待费预算数0.54万元,决算支出数0万元,决算支出数比2023年决算支出数0万元无变化。按上级主管部门核定的额度,严格执行控制“三公”经费预算,实行预算和额度双重控制。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使用财政拨款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2.67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2.67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中医药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24年自治区天然药物研究中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全年运行费支出2.67万元,平均每辆2.67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

(一)事业单位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单位2024年度事业单位运行经费支出56.48万元,比年初预算数58.65万元减少2.17万元,降低3.70%,比上年决算数53.39万元增加3.09万元,增长5.79%。主要原因是:人员编制数量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4 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5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5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5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50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10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100.00%。(口径参见部门决算CS06表《政府采购情况表》)。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1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一)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从评价情况来看,整体上2024年履职情况较好,基本完成规划要求及年度计划目标任务。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单位2024年度持续对项目资金绩效评价,完成了2个项目资金绩效目标编制,分别为绩效工资、死亡抚恤金,执行金额数296.79万元,占项目支出总额的100.00%。自评结果均为一等,从评价情况来看,整体上2024年履职情况较好,基本完成规划要求及年度计划目标任务。

(三)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绩效工资项目自评得分为98.72分,一等,项目全年预算数为 323.62 万元,执行数为 323.52 万元,完成预算的 99.97 %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规范自治区本级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范围。完善内部考核制度,根据专业技术、管理、工勤等岗位的不同特点,实行分类考核。在分配中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提升在职人员对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强化岗位意识、责任意识、创新意识和竞争意识,构建合理、公平、公正、具有激励机制的内部分配制度。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自有资金部分未达预算设定目标。下一步改进措施:下年度努力增加单位资金,提高职工收入。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 “ 财政拨款收入 ”“ 事业收入 ”“ 经营收入 ” 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 “ 财政拨款收入 ”“ 事业收入 ”“ 经营收入 ”“ 其他收入 ” 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 “ 三公 ” 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 “ 三公 ” 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事业单位运行经费:为保障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412004附件:2024年度部门决算批复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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