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继续延长《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定病种管理办法》有效期的通知 广东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继续延长《广东省基本
医疗保险门诊特定病种管理办法》
粤医保规〔2026〕2号
各地级以上市医疗保障局:
根据《广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77号)规定,经评估,决定对《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定病种管理办法》(粤医保规〔2020〕4号)有效期继续延长5年,有效期延长至2031年12月31日。在继续施行期间,该文件如有修改或废止,以新修改文件的公布或废止的通知为准。
2026年9月14日